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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同方向行驶)我妈妈骑电动车在前行驶,另一辆电动车在后行驶,从左面超越时把我妈妈挂到,导致我妈妈左腿股骨颈骨折,而且2年后要拆钢锭,现交警事故判定他负主要责任,我妈妈次要责任,现在我要如何处理谢谢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最好详细一些

交通事故
2012-06-18 16:05: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妈妈可以根据交警划分在责任去向对方主张各项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要看花的医疗费、休息时间,是否构成伤,后续治疗费的金额来定。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主张赔偿,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等伤情稳定后,建议进行伤残鉴定,详情可电话咨询
    如满意,请采纳
  • 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在责任,你妈妈可以向对方主张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嘛,具体的损失要看住院的时间,休息时间,是否构成伤残等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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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