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应该对肇事方提出怎样的赔偿?情况是这样的:受害者一方绿灯时过斑马线,被闯红灯的汽车撞到,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和脑震荡,现在交警说我们付3成的责任,是受害者不能骑车过斑马线必须牵车过斑马线。3成指的是什么?还有关于误工费,受害者今年59,仍在上班,但交警说不能赔偿误工费。关于后续费用,肇事者是否要全面赔偿?赔偿项目应有哪些?还有关于交警非常偏袒肇事者我们受害一方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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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们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级交警申请复核;其次受害人是女性吗,即使到退休年龄仍然在工作,应当支付误工损失;其三如果已经失去复核机会,对方交强险全额赔付(医疗费1万、财物损失2000、伤残11万),其余由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偿;其四,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衣物等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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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事故责任不服,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
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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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责任以责任认定为准,相应费用是应当赔付的,如果不给可以进行诉讼,不经过交警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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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诉讼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请立即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要做鉴定,具体可与我联系商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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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责任以责任认定为准,相应费用是应当赔付的,如果不给可以进行诉讼,不经过交警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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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计算要结合案情,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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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