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开发商手里买了一间棚户区改造房子的车库,交了10000元定金,草签了一个协议,大致内容是说车库总计多钱,预付了10000元定金,剩余的钱在小区路修好,车库门装好后一次付清,现在开发商不卖了,说是退我点利息,我不肯,他说随便我打官司,那个协议是废纸一张,我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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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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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赢,协议的签章是开发公司名字吗?
追问:情况是这样,这是一个私人老板,他帮开发商干了活,开发商抵给了他三间车库,他卖给我一间,所以协议是两个人签的的,不是开发公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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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