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后,父母生前的土地补占用后且有一部份补偿金!兄弟姐妹五人,前面都是已出嫁的女了,所以该补偿金现由最小的兄弟认领!现在在有一个姐姐非让兄弟拿出认为自己该得的那一部分!父母生前四位姐姐未尽一份赡养义务,生亡时也并未尽安葬义务!请问是否该交还她应得的一份!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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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按传统做法是没有,法律上也讲不过,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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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