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五年前我朋友要成立一个公司,共四五个股东,开了个股东会,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是只要我帮他们把这个公司注册成功了,以后我每年享有10%的盈利分红,但我自己并不是股东。。。后来公司注册成功,第一年我分到红了。第二年他们几个人全都把股权转让了,法人也变更了,新来的股东再也没人给我分过红。请问当时这个决议有效么?我这几年的分红能找新法人主张吗?
-
有效,可要求公司依股东决议履行.可诉讼解决.
-
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协议起诉解决。
-
要有协议和原股东作证就可以
-
有效,可要求公司依股东决议履行.可诉讼解决.
-
决议有效;
可以找新法人主张分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