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妹是一寄宿中学生,明天就中考了,她是年纪成绩第一,今天上午在学校附近的河里游泳意外死亡了。。学校因此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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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对你表妹的事件写的不是很详细,因此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自行判断一下学校是否尽到了职责。如果没有。学校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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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承担什么过错,你表妹不是在学校里的河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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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表妹是寄宿生,学校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现其死亡,学校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过错责任,具体负多少责任,应该根据事件的详细情节来判断,建议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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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