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他一直拒付抚养费,我既联系不到他,也查不到他的财产,他之前的户口是投靠迁过来的,他在这里是什么都没有,去年第一次强执,法院在他银行账上扣了少额抚养费,今年第二次强执,法院也联系不上他,公告送达文书,也查不到他的财产,最近结案,发给我无法执行裁定书。总之是都找不到人,他为逃避抚养责任故意藏匿起来的,反正他就是消失了,人不在,谁也奈何不了他。这种情况,我还能怎么做?若我不申请强执,就会默认以为他付了抚养费,若我去申清也只是一场空,法律也强制不了他负责任。这两天也查了关于申请失踪人的事情,得先去报案再去申请,办起来费时失事,现在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你了解到他的财产情况,还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
您好,按法定程序执行
-
你好,
你不用宣告他为失踪人。
现在执行不下去的关键是找不到对方了, 只要你想办法找到他本人、所在单位、银行帐户、车辆、房产、债权、其他财产权益信息的,你可以随时再次要求执行。
而找到他本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祝你早日处理完毕此事。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