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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幼儿园接孩子回家途中,3岁半的孩子被一辆电动车碰了,当时车上一个胖子(160多斤)骑着,带3个幼儿(一个在前,两个在后),碰倒我家小孩后,和那3个幼儿全摔下来了,但为轻伤,可我家小孩被压在车下造成左腿大小骨均断裂,现在在医院已1个多月了,昨天出院,但孩子还在家中休息,绷带也未取,请问律师这个怎么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6-17 22:58: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一般来讲就三种情形,即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一方全部另一方无责任)如果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那么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该责任认定书就有效了。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会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请尽快向法院起诉,以免延误诉讼时效。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等级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 你好,已经给予解答了。
  • 你好,能拿到多少赔偿款,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的,这个不是谁想要多少就多少的,赔偿的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本律师上面也写的很清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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