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年8月9日入职,到现在差不多7年了,厂里从来都没有为我们办过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合同也是在08年才开始签的,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呢?最近我想准备辞职,但是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朋友说辞职了就没有赔偿了,我应该怎么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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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公司不给补交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金。
2、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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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公司不给补交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金。本人操作过数十个类似成功案例,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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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没有补偿,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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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养老保险。但要想赔偿,估计比较难。除非公司开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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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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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