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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起诉前妻不按协议配合我办理房产证,和她几年没有联系,据调查发现她还是在武汉某国企,不过工作地点在成都分公司。但是我去法院起诉后,法院回答找不到她的人。传票无法送她手里,拒绝受理我的状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6-13 18:57:0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建议由专业律师代理,传票等材料应当送交被告(送达),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具体可电话咨询关律师。
  •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的形式送达起诉书。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务。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可致电汪文律师
  • 如果她在成都工作了一年以上的,你可能要去成都起诉。
  • 您好,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督请求,由监察部门协调处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务。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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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