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2008年十月结婚,生有一个男孩。一年前分居。起诉一次,法院没有判。快一年半了。我现在再起诉,可以判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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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否判决离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需要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基础。《婚姻法》32条第二和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上述条款将法定离婚条件予以具体化,从而使各级人民法院有了明确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统一标准。
2、子女抚养问题:2周岁以内子女一般判归女方抚养。
具体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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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你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实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情况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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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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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判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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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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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就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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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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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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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离的。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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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如有疑问,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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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起诉,一般可以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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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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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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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起诉就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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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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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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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你所述再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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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专业,建议直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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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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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