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地上班出现脑出血,经48小时抢救无生命危险,但医药费医了30000多,找公司 公司说不关他们的事,说这不属于工伤且无劳动合同,我查了相关资料 48小时抢救无效的才算工伤,超过的就不算 这不是互相矛盾吗,难道就不用抢救等48小时死亡吗,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评上工伤要求啦,不死不算工伤是不是太过于冷血了,求各位律师帮我解说下新劳动法关于这方面的难题 谢谢。
-
是的,不属于工伤。但公司应在医疗保险中付应该付的部分;没签劳动合同,你父亲可解除合同,要求双倍工资及补缴保险。
-
不属于工伤,法律规定了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不死不算工伤。
-
不属于工伤,法律规定了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不死不算工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