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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我一同事借我摩托车去,后他说遗失,经洽商他愿意陪我3000元,当时给了500,余下的一直未付,后来就消失了,在今年3月底我找到他了,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他向我立下欠条一张,说在5月31日前还清余款,到现在都没有还,

经济相关
2012-06-13 12:42:3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并支付利息等。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那你只好告他了,要么再找派出所,看看还管不管。
  • 对方不还你只有起诉对方
  • 坚持不还,只有起诉。
  • 你可以起诉维权。
  • 起诉对方,要求及时归还,并要求支付逾期的利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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