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离婚诉讼中,在开庭审理完后,提出自己有抑郁症,法院让其去做鉴定,可被告就是不配合法院工作,至今已半年多了没有去做鉴定。我想问法院难道对此没办法吗?那原告下一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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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督促法院尽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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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告主张患有抑郁症,其负有主举责任。如不去鉴定,属于举证不能,法院对此不应支持被告的这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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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求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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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被告没有证据证明患有抑郁症,法院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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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可以要求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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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告主张患有抑郁症,其负有主举责任。如不去鉴定,属于举证不能,法院对此不应支持被告的这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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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督促法院尽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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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被告如果不做鉴定将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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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应该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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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有抑郁症的主张因没有举证而不会获得支持,建议催促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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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督促法院尽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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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如果不做鉴定将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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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