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月认识一位有妇之夫,至今发生数次暧昧关系,可以提供具体哪一天和地点,2012.2.24人流一次,因对方出现逃避现象,对方提出以后不要再联系,我不同意,对方送过一手机4S给我,双方协商男方给予我人民币一万元,后因男方恐惧我告诉他老婆,便打听我家地址,家庭成员,得知我以前告诉他我家在哪,我父母干什么的,发现我以前都是骗他的,便要告我诈骗或敲诈罪,第一次到我家要要回他的手机,因发生争执,手被他车门夹上,未骨折,手机被他砸伤(手机发票在我这),第二次到我家打了我2耳光,然后我家人都知道了,他老婆并不知道,他会这么做是想告诉我,如果我去告诉他老婆,就告我,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他能告我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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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不构成犯罪,无需害怕,他这么做完全是吓唬你,你反倒可以去告诉他老婆你们偷情的事情,具体请电话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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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们之间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则不构成犯罪。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追问:我们之间并未共同生活,现在对方害怕我告诉他老婆,两次到我家闹着要报警,说我骗他这骗他那,现在还到网站上发帖骂我,目前还没指名道姓,若指名道姓,我会立即报警,我想知道那一万块,他可以告我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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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诈骗罪,关键看你以何理由要他一万元和手机。
追问:手机给的过程是这样的,有一天他说他2天输了四千多,我就说都够我买个手机了,他就说他给我买个,因为之前我从没开口,第一次这样说,他就满足我了。一万元过程是这样的:他提出不要联系了,他害怕继续联系下去他老婆迟早知道,然后我就说那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他就叫我开价,我不开,他自己告诉我他愿意承担一万,问我是否同意,若同意把卡号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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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告你什么罪,你倒是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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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