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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人士帮助: 我(户口是新疆)与爱人(户口是合肥)于2011年4月在合肥领取了结婚证,私营公司于2012年4月与我签定合同开始缴纳五险。目前已缴纳2个月,同时我已怀孕3个月,未转户口,07-09曾在上海工作过,公司并为我缴纳过1年的外地保险。 以下问题: 1。如果按照安徽生育保险我是否能享受生育险各项补贴? 2。如果将上海的保险转出至合肥是否能享受?都能转出什么类型的保险?生育险能转吗?两地保险能否办理成一地? 3。是否要将上海至合肥约3年期间未缴纳的费用补上?费用大概多少?需要什么证件? 4。公司在签定合同时未将合同给我们,我该怎么办?我们是将工资发到工资卡上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目前很急切也很困惑,请仔细看问题回答。谢谢您。

民事相关
2012-06-12 15:27: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