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为要建造虾池需用到乙方的六分田地,四年前双方协商说甲方换六分田地给乙方耕作即可用乙方原有的六分地建虾池,并且无使用期限,但这双方无签任何协议,现在因为有听到风声说要开发,乙方就向甲方要求要回之前的地,但甲方现已投入虾池使用肯定没办法换,但有跟乙方说明看国家怎么赔偿就赔属于他的6分地,单乙方不肯坚决要求要甲方2亩地来赔乙方之前的六分,甲方之前还给乙方的6分地乙方以每年600元给丙方耕作,现乙方要把这块地还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投入虾池的那6分地,这样甲方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