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骑电动车载我妈妈还有我两个女儿,晚上走到回家的路上一不小心骑到路中间的一堆石子上摔跤了。这堆石子是这个厂修路用的,但是他没设标志。我想问下律师这个责任划分怎么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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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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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厂里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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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