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年前,我刚到新单位,由于不敢得罪领导。所以领导安排我将专项资金取出。然而领导却将资金挪做他用,有的甚至被他拿走。后来在领导的授权下我伪造了核销单据。在此过程中。我问领导借款两万多。但当时没写借杀。现在,领导因贪污被捕。我的借款行为属违法吗?需承担什么责任?

刑事行政
2012-09-18 19:03: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