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状师大人:
我父母感情一直不好,可以说是水火不容,1998年政府修路,我家房屋被征收,并获得补偿171000元,当时父母口头协议分居,分财产,同时也征求了我们两兄弟的意见,我们均表示同意并只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当时父亲分得80000,母亲分得91000,分财产的时候有村委会的干部在场,可以作为证明人。我们也可以作为证明人。98年下半年母亲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一直和我们生活到现在,房产证的户名是母亲的名字,现母亲身体每况愈下,不久将驾鹤西归,母亲现在想和父亲离婚,并且想保留此套房产的所有权,不愿和父亲分享,而父亲肯定是不愿意的,可能会因此打官司,请问状师大人,我母亲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