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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手术后7天按规定拆线,并应医生建议出院。在出院的第二天出现伤口有淡黄色的液体,经医生看后医生认为是病人太胖(病人身高170MM体重165kg)出现了“冒油”的情况,在医生用力挤压后导致伤口再次裂开,医生建议换药后缝合,在第二次缝合后的第三天伤口仍有液体和血液渗出,医生以缝合针的刚度不够为由建议第三次缝合。 医药费是小事可是病人病人承受的痛苦让人心酸,我就想问下这算是医疗事故不?

医疗纠纷
2012-06-11 1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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