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公第二次去法院提出离婚,理由是;说我(被告)有外情、双方开始为 琐事长期吵闹直到后来分居多年,被告长期不回家,多次托人劝解,就是不回家,去年在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为了考虑到原、被告有和好的机会、所法院判决离婚不予准许。事实去年我不同意离婚、自从07 年他有了别的女人后,骗我去女儿开面条店帮一段时间忙、期间背着我把养甲鱼的棚卖掉、跟那女人逃出去同居了,家里的收入直到今年都是原告拿出的,他说钱被儿子上大学用完了、有些有证据有些无法取证、甚至女儿结婚费用不仅不管而且人也不参加,09 年有一天夜里原告被我当场抓到与那女人同居、他们把我打伤报警后、原告在做笔录中说与那女人是情人关系。我是农村近来又没钱恳请律师我怎样写答辩状?,什么时间交答辩、证据对我有利?十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