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后延期30天,延期30天后又通知中止,请问中止是什么意思?复议胜诉有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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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就是暂时停止复议,胜诉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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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这二项是通常中止的理由,那么在中止的事由消失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上意见,供参考!番禺律师张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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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是指暂停行政复议,等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恢复行政复议,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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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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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