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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与同村乙家因土地问题争吵.继而厮打。对方理亏,但我方先动手.后对方家人拿出铁棍上前,我父亲上前制止,抢夺对方铁棍,推拉中铁棍挤压还是对方倒地碰到水泥地板致膝盖骨裂轻伤,致伤过程不清,但肯定的是铁棍一直都在对方手中,不是我父亲殴打所造成的,整个过程父亲没攻击过对方.村民可作证.父亲食指在抢铁棍时神经血管拉断,轻微伤.医费几千元,现不能弯曲.对方是法医鉴定轻伤.这样的情况,我方是防卫?过失致人轻伤还是属故意伤害?对方律师说轻伤可判三年,现调解要我方承担对方全部费用,我方费用他们不付.若法院判的话会否判刑?双方大概会按多少比例赔付?求懂的解答

刑事案件
2012-06-11 0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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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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