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7月在工厂上班,下楼梯时摔了一跤,我到公司指定医疗合作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腰间盘突出,公司说这个病不能报工伤,在指定医院看了2个月,不见好转,后来到广州一家骨科医院检查,诊断为由于摔伤导致骨头坏死,延误诊断时间,现在无法治疗,请各位律师帮忙看看可不可以找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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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但一年时效已过。可准备证据要求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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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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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已过时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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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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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但一年时效已过。可准备证据要求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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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