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去年九月底进一家公司上班,去应聘时老板说,每天九点上班,六点下班,做六休一,可一进公司到现在每天平均加班都有超3小时,一个月休个两天差不多,碰到节假日,节假日休了后面再不会安排休息,加班费 没发一毛,辞职辞不了,我们家人都找老板谈过,他说:\\是弟弟自愿加班.老板给他安排任务, 工作量太大,有时加班到晚12点,中饭基本下午3点5点才吃,又辞不了职 ,因为半年招不到新人, 家人很担心他的精神状况,弟弟怎样才能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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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中一个证据,和加班费的举证没有必然的关系,当然要索要加班费的前提是要能证明具有劳动关系和加班事实.如果需要可以来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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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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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搜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等证据;
2、申请劳动仲裁;
3、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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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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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