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是农村户口,但都未种过地;他打工在深圳外贸公司做采购,每月底薪4千加提成啥的,都在4千以上不等,公司不包吃住。
因他有一私生儿子比我女儿还大十个月,公婆自私狠毒逼离婚。
从怀孕到女儿这两岁半,都是我和老公一手带的,公婆没见没带过一天。
从怀宝宝至今他都哄骗着我,就因公婆不帮带`我一直没有工作,身体累跨了,我想为女儿多争点抚养费。如果低于600`我就一分不要,断绝关系。
目前老公说:不把女儿送回老家就离婚,抚养费说最多只能给600,不同意就和我打官司。我要求1千。
他认为是农村户口,最多是按农村平均人年收入来算,打官司顶多给我二三百就不错了;还说是按净收入(除了吃喝生活开销)后`的20%--30%。
请问事实上是这样吗?就按现在他平均月薪4千来算,抚养费得拿800至1200,是吗?
抚养费是按净收入来算还是毛收入来算? 是按农村户口还是按实际总的收入?
如果我和他打官司,女儿抚养费他到底该付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