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厂工作时,被工厂机器压到脚趾头第二个了,当时断了手术后接补上去了。现还在住院,但是住院时登记的名字不是我爸的名,是工厂主管的名字。现在是住院第二天。我爸今年是54岁了,和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投保。现就一个厂牌,还有工资银行卡。工厂答应付全医疗费,护理费。其它的费用工厂不愿意承担。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第一,要做工伤认定申请,这块资料上我有没有优势,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副本复印件要拿到肯定会有问是。工伤认定这块只有我们家属去认定。另外就是我爸在住院期间能做认定申请吗?2.工伤认定申请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吗?如果这块申请成功的话是不是还要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吗?3.我听人家说这块就算是打官司也和花上很长时间,而这申请最长时间是60天有限。4.不走打官司这条路,私了的话这块赔偿金我又该怎么申请?都有哪些赔偿呢?5.工厂不经当事人同意把医院入院登记名字写成主管的,是属违法行为吗?我现在是要求工厂把名字改过来。但工厂迟迟不改。问题比较多,我也知道您肯定很忙,我也是个法盲,在网上找到你的,你是网上公认的好律师。在此我谢谢您能花时间帮我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