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一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朋友需承接工程,要用到我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施工,我与他签订了合同,注明:我公司只收取采用我公司资质的管理费,不参与工程项目其它任何的运作,因此,如果工程出现不合格、事故等问题,全部由合同签订人,即我的朋友全部承担法律责任,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
请问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能够对我公司起到保障作用吗?如真的出现工程问题,我公司以及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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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能够表达双方真实意愿的协议,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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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约定你们双方权利义务,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出现问题还是需要由你公司负责,可以再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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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出借资质,责任的承担对你们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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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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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