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年前离婚了, 有一个儿子跟了我前夫,当时我们商量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女方一个月要给孩子500元抚养费,可是现在我前夫打电话来叫我修改协议,因为我没能力给孩子抚养费,我都需要做什么,好象这事是不是要经过法院才可以修改协议。?麻烦您给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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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因此,对方是可以起诉你的。积极面对,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起码担当吧。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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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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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维权,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建议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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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的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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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没有表述清楚,他让你修改协议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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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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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