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于09年把我们买的摊位续租给了当时的租客。随后他于10年出租以高价出租给了另外的商家。我们是实行一年收一次出租费,由于我们平时没有在重庆,今年4月份我们才了解到摊位已经高价转租给了别人,所以我们想把摊位收回来。摊位的到期时间是2012年7月31日,现在我们在和原租摊位人交涉的过程中,他提出那个摊位是他装修的,要我们付给他500元的装修费,如果不付给他他就来拆装修材料。后来我们去物管了解情况时,了解到他把地板和门进行了大的改动,然后我们就叫他去拆,并把一切东西还原为原样。但是他考虑到把现在的玻璃门便会原来的卷帘门会花一大笔钱,他现在就说不拆玻璃门了,要拆里面的柱子,我们就觉得很气愤,请问我们应该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利?麻烦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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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转租你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如果对方还是无理取闹就通过诉讼主张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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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可以原承租人违法转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具体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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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转租你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如果对方还是无理取闹就通过诉讼主张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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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直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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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