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我被诬告起诉,由于在老家找的代理律师和我都没什么经验!导致以下问题出现
1、我是被告,原告找到两个我根本不认识的证人作伪证指证我,我向法院提出了我对证言的真实性有异议,并没说别的,律师也没说什么。这会不会对判决造成不利我的影响?
2、由于原告证人太多中午12点了还一直在举证一些都没有争议的事件,后来法官有些不耐烦,等到我举证的时候也就草草了事了,并让我签署了庭审记录,当时有20多页,法官翻页让我快签他们好走,法官也并没有告诉我签署的什么,我就草草签了名字。这不代表我对庭审记录内容及对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全部认可吧?因为我还没看都写的什么呢?我可以去法庭复印庭审记录吗?如果他们记录中有的没有记我可以提出增加或者更改吗?
3、因为对方证人占用太多时间,导致后期庭审过程不够详细,现在我又能提出很关键的新证据证明对方说的是假话,那么我可以要求法院二次开庭审理吗?法庭不接受我的请求怎么办?
4、因为我第一次打官司没什么经验,如果二次开庭,我还可以要求法庭传唤对方指证我的证人,我提出问题吗?因为第一次开庭我已经提出对他们的证言真实性不认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