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看好一套二手房,已缴纳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能否加入要求卖方提供物业、暖气、电话、水电等费用缴纳清单或卖方承诺没有欠款或与之类似的条款,如果卖方坚拒签订如上条款,我可否要求终止合同?且终止合同后属于哪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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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加入此类条款。但是就此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有争议,一般只有构成根本违约才可以。即使不加上你所谓的这些条款,这也应是对方的义务,当然加上最好。好好商量,一般如果对方没问题应该会和你签订这样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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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必须要求约定的条款。如果对方拒签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不存在终止、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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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 可以协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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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进行约定,以便更好的维护你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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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如对方拒签,你不能终止合同,可就上述费用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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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加入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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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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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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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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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增加这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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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但是应该按照协议内容完成物业交割。通常关于物业交割相关规定以补充协议方式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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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因此解除合同双方都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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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