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10月转让了,这家店,其法人代表是我的表姐,在我接收之后,**产品出了很大问题,在楚天都市报,**都刊登了很大篇幅的文章,并且上了中央台的质检报告。之后本人改做**产品,但之前客户的索赔和售后服务都是我负责赔偿的。转让花费16.8万,一共亏了近40万。当时也没有做法人更名。客户资料,公章,每月的租金票据,还有之后转让合同等,还有客户都能证明这家店在2008年之后都是我在经营。本人2008年7.8月份转让给其他人。现在我想起诉,但合同正本不见了,请问可以起诉吗?我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工作?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