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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的时间已过,已经八天了。开始到急诊诊断的是上呼吸道感染,打针的过程中出现脸色难看,反胃,烦躁的症状,护士和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加快了点滴速度。后是我自己发现孩子心跳急速要求护士停止了输液,后没多长时间到儿科进行抢救一小时后无效死亡,病例上写的死亡原因是重症肺炎,医生说的死因是肺水肿,现在我们只有一份不完整的病例,医院让我们提赔偿要求,我们提出赔偿40w,但他们说不支持,也没有领导出面解决,起诉没有有力的证据,是否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不以医疗事故要求赔偿呢

损害赔偿
2012-06-04 19:35: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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