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4月12日借五万元别人,为期一年,月息两分,现到期快两个月,和借方仅见过一次面,目前对方采取欺骗和躲的方法回避,打电话和发短信都不回,对方有工作单位,据说对方借很多 人的钱且数目较大,目前对方躲债未上班,我现在怎么办?问题一:利息合法吗?问题二:我如何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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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利率不超过同期的4倍,可向法院起诉追讨,生效判决可作为依据优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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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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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利率不超过同期的4倍
2 可向法院起诉追讨,生效判决可作为依据优先执行。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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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利息不成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第二 建议及时起诉 保全对方财产 建议当面咨询详细表述案情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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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利益超出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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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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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