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残疾人)是黑的司机,今年4月份,同村的明某自称要带亲戚朋友到德宏过泼水节,要租用许某的车辆。出发时许某发现明某及明某的家人共有六人,明某还租用了另外一辆车一同前往,明某的三名亲属乘坐许某的车,明某和明某的其他亲属乘坐另外一辆车。到德宏过完泼水节,回程至半路时许某遇到警察堵卡检查,许某将车停下,紧跟其后的明某乘坐的车冲卡,后被警察用警车拦截抓获,后警察在明某乘坐的车的后备箱内搜查出毒品,警察问清许某的车是同明某乘坐的车同行后,遂将许某及许某车上的人传唤到公安局,后以许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办理了刑事拘留,刑事拘留25天后又以许某等人涉嫌运输毒品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现在知道的情况是,毒品系明某及同明某同乘一辆车的一名女子所有,明某在被抓获的第二天即带领警察到外地去抓明某下线了。许某及乘坐许某车上的人都不知情,现已办理取保候审,同时发还了许某的车辆。想问这种情况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