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债权人要我给人作担保,债务人没有要求,但债务人我认识,且债权人当时让我作担保时说只是个形式,不会有什么事的,现在债权人却把我告上了法庭?请问这份担保协议是否有效?我有没有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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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在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拱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否则,你应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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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担保协议是有效的,建议您积极应诉尽量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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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后果就是债务人无能力还时你就承担起这个责任——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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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担保有效,没有过担保期的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要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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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的担保,你既然签字了,还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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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