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2010年妻子出国留学一年期间,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用她的名义申请了六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年底回来她发现后在一次我们吵架的时候向警方报了案,说我冒用她签名申请信用卡,现在警方调查确定了我的控罪,我也认罪了,这六张信用卡里透支的钱我也已经全部还清,妻子已经原谅了我,也同意撤销对我的指控,但是警方不接受,检查机关一定要把控上法庭,我应该怎么做会减轻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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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可争取判缓,建议委托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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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涉及诈骗金额多少,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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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可以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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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