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现在有一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弟弟今年20岁,现在广东顺德市一工厂打工, 前不久在工作时,由于机械原因被机器轧断右手食指两节。工厂方面承认负责任,及时安排就医并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现在已经出院。但由于残疾,已经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医院只答应给赔偿费一万元。我查阅了相关的伤残鉴定,符合九级伤残,赔偿费为本人9个月工资,而我弟弟当月工资为3600月,因此赔偿金相差甚远。现在, 工厂方面不予增加费用,生活费也不给(我弟弟已经结婚,弟媳带着5个月大的小孩在广东一起,全家生活费以前只靠弟弟一人的工资)。我现在想请贵网的律师们帮忙分析一下,这事该如何处理为好?如果评残的话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那这期间的生活费由谁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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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申请工伤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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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申请工伤,然后申请伤残鉴定。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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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弟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计算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如果实际操作有困难可以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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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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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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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认定工伤,之后再做伤残鉴定,维权时间从几个月到一两年不等,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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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