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半敲门,说看合同,然后说,我们欠水费和燃气费,让我们交200%的违约金,要么就提前三个月交最后三个月的房租,如果三天不交,就换房子的钥匙 合同中写“如果欠费达房租的10%”,则为违约; 但是水费我们没有欠,燃气费查询后是15个月的,但是我们三月份才签的合同住,怎么可以让我们承担所有的费用?如果按合同,是不是签订合同开始算呢?合同内容是“欠交各项费用达月租金1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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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合同约定,从租房入住开始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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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打官司,不合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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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作为房客的水电费交纳义务仅限于从租房开始到租赁到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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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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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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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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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之间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违约的条款?
违约是要以承担违约责任为条件的,建议还是详细看清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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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