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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有2009年的时候因为盗窃罪被判了半年,后取保候审。可在取保侯审期间又犯了抢劫罪。      2011年9月4号他做为从犯伙同四人在A废品收购站持刀抢劫3000元手机两部。    2011年9月11号做为从犯伙同四人在B废品收购站持刀抢劫11000元和手机两部。         2011年9月25号做为从犯伙同三人在B废品收购站持刀抢劫2600元和手机两部。他现在还未成年但已满十六,就现在这种情况,会判多少年?

其它
2012-06-01 19:1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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