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五个成年子女,其中一名患有精神病人,其名下有一套房产,其本人长期居住精神病院,无配偶和子女。目前我是他的唯一监护人。我是否有权在遗嘱中对我患精神病儿子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理? 我是否可以安排,如他过世,他的房产由各兄弟姐妹均分;如其他兄弟姐妹先于他过世,由他们的子女继承份额? 按照我国法律,侄子辈是否无权继承叔父的遗产,如果有其他叔父在世? 如果家庭会议无法达成一致,按照国家法律,如果我的精神病儿子过世时,还有他的兄弟姐妹在世,我的孙子辈是否无法继承房产份额,只能由在世的他的兄弟姐妹均分?

继承
2012-06-02 04:26:2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的遗嘱只能处分你个人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你处分他的财产也要维护其利益,你的做法显然不合适。
  • 1·不可处分,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利益

    2·死后涉及法定继承问题
  • 你不可以随意处分你儿子的财产,除非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他的财产权利和人身利益。
  • 按照你的描述,是不可以随意处分你儿子的财产
  • 你作为该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你只有在维护其利益的前提下处理其财产的。即使你不这么安排的话,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是均分的。其他兄弟姐妹先于他过世的,其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有有效遗嘱。
    追问:xiexie
  • 你不可以随意处分你儿子的财产,除非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他的财产权利和人身利益。
  • 个人认为,应视您儿子的精神疾病具体情况来处理问题,例,如其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为妥当处理其财产,以保后继有人,可以带他去公证处做个遗赠公证。我们的目的是根据您的需求,依法为您解决的问题,而非漫谈法律。
  • 不能处分的,但大家都同意是可以的。
  • 你没有权利处理。
  • 你只能照看房屋,不得处分。
  • 你不能处分他的财产。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