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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腿骨折两处,但在住院治疗时医院只检查出一处骨折并做了钢板固定手术,做完手术第二天因为没有经济能力再住院治疗,我就要求出院,出院时医生叫我再去拍照,最后才发现在同一大腿上还有一处骨折,但当时医生并没有说明就叫我在出院单上签‘自动出院,后果自负’我还是出院后拿最后拍的照片给别的门诊医生看才知道还有一处骨折,因我无能力再去住院手术,如果当时医院检查出有两处并一次给我上两块钢板手术,我需要花的医疗费也没有那么多,我想问这种情况医院要不要负有责任!

医疗纠纷
2012-06-03 10:26: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 医药费 挂号费 住院费 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 你好,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 这构成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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