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集团公司谋划,准备放弃这里,到另一个省的一个边远县区成立类似该生产项目的产业园区。这个产业园除了生产设施等,仅能保证初级生活所需(只有食堂和在建集体宿舍,远离城区,无医疗机构,交通不甚发达等)。1、我老公不是劳务派遣的,估计他是可以由集团从新安排工作的。但会不会在本地其他公司重新安排一个很差的,是我们无法接受的那种?这是否合理?2、我在孕期、哺乳期都应算作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要是辞退我,按法律赔偿我赔偿金大概有多少?如果按照劳动法辞退能得到多少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