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婆在农村集体土地有3间房,证上的名字是老婆婆1个人的,81年左右建的,老公公在97年去世,2001年老婆婆在子女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了她的妹妹,但是证上的名字没改。现在这个房子正在拆迁,拆迁办说老婆婆的妹妹手上有买卖协议,也有村里的公证(公证也只有老婆婆一个人到场),说房子卖给她妹妹了。但是又必须要老婆婆本人去签字。我想问,老婆婆一个人能不能卖这个房子?子女是不同意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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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快起诉到法院分割房产,同时通知拆迁办冻结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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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您公婆的财产,您婆婆只能出属于自己的部分,其他部分,必须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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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确认买卖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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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妹妹是本村组的人岢以买卖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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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左右建的,老公公在97年去世,2001年老婆婆在子女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了她的妹妹,但是证上的名字没改。________这个房产属于婆婆和公公的夫妻共有财产,公公去世后,没有进行继承手续,但子女毫无疑问已经取得了继承权。所以,婆婆一个人是不能出售房屋的,必须全部子女都同意才可以。现在,子女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其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同时可以向拆迁部门保全房屋或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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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到法院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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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