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个既没有设掉头标志也没有设禁止掉头标志的路口,沿左转弯车道在绿灯亮起时安全谨慎的掉头向回行驶,没有和任何的车辆和行人发生接触。过了几天交警队来电话说我掉头转弯时干扰了当时正常行驶的一辆载人摩托车,致是对方操作不当摔倒,使后座一名乘客摔下摩托车受伤,摩托车上的人记下了我的车牌号并报警,交警通知我去大队意思是对方要我承担相应的责任。路口监控对他所讲发生摔倒的地方是监控盲区,请问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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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过错,对方因你的行为可能存在紧急避险,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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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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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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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