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是原**热电厂职工,企业因上大压小工程被**国际无条件收购,人员安置主要是派往外地,内蒙古、潮州等地,上马的大机组丰润城西热电厂不要我们的职工,大部分职工迫于生活压力及企业压制,抛妻弃子,背井离乡,带着痛苦离开。 现在企业剩余400左右人员,都是由于各种原因实在不能离开本地,**公司给出的条件是:成立**检修公司,隶属于**辽宁阜新工程公司,将我们安置到哪,自负盈亏,工资没有保障。现在我们下岗2个月,拿着最低生活费1000多元,家里老的老,小的小,生活困难,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律师给予帮助。 问题如下: 1、 如果**公司拖着我们,能不能走劳动仲裁程序,需要什么材料。 2、 **公司在**企业有陡电,**热电,**热电,**电厂等,却不要我们一个人,能不能作为我们的一个理由,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3、 如果剩余的人员都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不认可**公司,我们的合法权益怎么得到保证?

民事相关
2012-05-30 11:18: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