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大连甘井子区华中街一名普通业户,我家住在6楼,今年初窗台损坏往楼下掉水泥石块,我找到物业,物业说我没交维修基金。我回家查询了下我当时买房子的各种存根,发现有一张收据是按房子面积乘以40元收取的,但收费用途写的不是维修基金而是私房费,我想请您帮我判定一下我能用这张收据做缴费依据么?

民事相关
2012-06-03 16:44: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