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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4月18号诊断胎死宫内住院引产,孕16周 1,4月20号产下胎儿,住院9天后要求出院了,出院时间为4月27号。公司让休息一个月的产假,其中流产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在4月28号公布的,我能享受这次公布的(女职工流产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内容吗?

民事相关
2012-05-29 23:55: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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